重磅!定了!就在昨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正式来了! 目前,代理记账公司众多,鱼目混珠,如果不仔细辨别,就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好在,财政部严加规范,低价的代理记账会计们怕是不好混了!在此,同时请各位会计人务必提高警惕!别再被低价代理记账给坑了,尤其是刚创业的老板们! 1 修改内容划重点 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主要修改如下: 代理记账机构方面: 1、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更加严格,必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2、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3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5、将第六条第(二)项中的“20日”修改为“10日” 6、县级以上财政局可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7、代理记账机构有不法行为,企业或个人都可随时举报,严重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 代理记账会计人员